最近沒拍什麼照片,跑去吃了好吃的壽司,也有拍了照片,想拿來寫文章,卻被剛買的記憶卡整個毀掉。收Mail收到有留言訊息,於是我點來看看,在嘟嘟以前的家有篇留言

不是我不接受這個路人留的言,只是覺得這樣的留言很不負責任


寫文章本來就是寫我個人喜好的,尤其是寫吃的東西,每個人的口味不同,喜好不同,難到不能寫我不喜歡什麼,我喜歡什麼嗎?

如果這是店家留的言,那我肯定要講,這個店家沒水準沒肚量,不能接受消費者的批評。

以下我貼上那位路人所留下的話語:

關於 滷肉飯 你覺ㄉ太油 更正=肥瘦比例5:1 當然油
(而且ㄊ本來就25元 你所說ㄉ大概是 燒烤豬肉飯 ㄊ原價才是40 有時辦特價25元 )
紅糟肉=ㄊ是瘦肉跟紅糟下ㄑ 調配做ㄉ 我想 是你自己把紅糟想像成別ㄉ味道ㄅ= ="
香菇排骨湯=你有做過蔡ㄇ??排骨沒趟ㄉ話 整ㄍ湯都會跑出血水捏@@ 我想 你沒做過餐飲 布之商家作法是怎樣 就發這 "個人"ㄉ文章 而且 看你ㄉ菜單 最好吃ㄉ東ㄒ 你並沒點到 有點可惜
推薦你 涼拌小黃瓜 大約9成ㄉ人 都很合口味 都說 很好吃唷~
 
紫咩 於 2007-12-17 14:50:26 留言 |

冬瓜茶 是 黑糖冬瓜 當然 不一樣= = 
 
紫咩~ 於 2007-12-17 14:53:57 留言

 


 

我也不怕人家說我去改我原本的文章或怎樣(本人沒那麼閒=.=),我在各網誌都有留這篇文章,所以也提供去對照

Xuite    Pixnet  樂多

首先,先來講那個冬瓜茶好了,我的原文是寫:

『我還點了一杯古早味冬瓜茶,有喝過台南武廟的義豐冬瓜茶的人,來喝這裏的冬瓜茶,一定會覺得不夠味。不知是他的飯菜太重味,我喝不出有冬瓜茶的味道,嘟拔說他的冬瓜茶,喝起來有甘蔗味,應該是放蔗糖下去煮的。』

這位路人甲--紫咩 留言寫:

『冬瓜茶 是 黑糖冬瓜 當然 不一樣= =』

我不知道你想表達的意思是什麼,我先說一句話,我是台南人,台南人很愛喝甜又重口味,自然而然,我覺得不夠味,你寫黑糖冬瓜是要講什麼鬼,我不懂你的意思,義豐冬瓜茶是用什麼煮的我不知道,我也有寫出另一個同時喝的人--嘟拔說這家店的冬瓜茶有甘蔗味,喜歡的人就喜歡,不喜歡的人就是不喜歡,店家不能要求每個消費者都一定要喜歡店家出品的東西。

再來第二則留言

路人甲--紫咩寫道:

『關於 滷肉飯 你覺ㄉ太油 更正=肥瘦比例5:1 當然油
(而且ㄊ本來就25元 你所說ㄉ大概是 燒烤豬肉飯 ㄊ原價才是40 有時辦特價25元 )』

我的原文寫:

『主角-『魯肉飯』原價40元,現在特價25元。肥肉好多丫這個口感呢~連愛吃魯肉飯的嘟拔都說只吃一次不會再有第二次,就非常的普通,沒什麼很特別, 不會讓人有吃完一碗再接一碗的Feel。當然這樣的口味去大陸賣,生意一定很好。問題在台灣,到處都有好香又好吃的魯肉飯,這樣的競爭難免會被比下去。』

我有寫當時是特價耶,你留的言是要跟我『揮』什麼,寫魯肉飯的肥瘦比例是5:1 當然肥,這個調配是店家自己調的,又不是我叫他這麼調的,我個人不喜歡這麼油的調配方式不可以嗎?
我覺得還有別的店家做的魯肉飯比較好吃、比較合我味口不行嗎?
以目前我愛吃的台中市第二市場『李海魯肉飯』個人就很愛吃,且我還會把他的魯肉,肥瘦全吃下肚,這樣也不行嗎?

路人甲--紫咩寫道:

『紅糟肉=ㄊ是瘦肉跟紅糟下ㄑ 調配做ㄉ 我想 是你自己把紅糟想像成別ㄉ味道ㄅ= ="』

我的原文寫:

『吃不出有紅糟的現炸紅糟肉。』

吃不出就是吃不出,這樣不行嗎?我喜歡吃的紅糟肉就不是這家店做出來的紅糟肉,這樣不行嗎?

路人甲--紫咩寫道:

『香菇排骨湯=你有做過蔡ㄇ??排骨沒趟ㄉ話 整ㄍ湯都會跑出血水捏@@ 我想 你沒做過餐飲 布之商家作法是怎樣 就發這 "個人"ㄉ文章 而且 看你ㄉ菜單 最好吃ㄉ東ㄒ 你並沒點到 有點可惜
推薦你 涼拌小黃瓜 大約9成ㄉ人 都很合口味 都說 很好吃唷~』

我的原文寫:

『香菇排骨湯,我媽煮的比較好吃。個人覺得香菇不香,湯頭太油,照理說這道湯應該是清清地,個人認為,他排骨沒先燙過去油後再下去跟香菇燉。』

不知道這個路人紫咩是瞎了眼還是沒帶眼鏡還是眼睛去閃到,我明明就是寫,『我個人認為店家排骨沒先燙過去油後再去燉』,你寫那個什麼留言丫,如果我沒做過菜的話,我會知道要先燙排骨去血水再去燉,這個湯會清清地而不會油油的嗎?

我就是覺得我媽做的香菇排骨湯很好喝,不油又香,這樣不行嗎?

我管你店家要怎麼做,這是我去品嚐該店家所做出來的食物,給我的感覺,這樣有什麼不對,我公開寫在網路上,就是對我自己寫的東西負責,我不是開餐廳的,唸了三年的烹飪課、烘培課等等,不敢說我能出去開店,起碼在家弄個小小料理能吃下肚,我這點還有點信心。

該店家的招牌菜,我不知道是什麼,且我也是第一次去吃,再怎麼點,一定會去點自己想吃的,難到還要去點自己不愛吃的嗎?

而且很抱歉的一件事情,我們家的先生剛好就是不喜歡吃小黃瓜,你推薦的涼拌小黃瓜,我們怎可能會去點。

何況,店家的招牌是寫『古代飯堂』,我當然是去點魯肉飯及其他的配菜,我愛吃熱食,不喜愛涼拌的東西,這樣也不違法吧!

而你說我沒點到最好吃的,你可以指出來是什麼,而只寫一道『涼拌小黃瓜』,也很不負責任,因為我當時是看到電視介紹的是招牌『魯肉飯』並沒有『涼拌小黃瓜』,吃了一次『魯肉飯』就是不合我的味口,我不喜歡,也不會想要再去,這樣也不行嗎?也不能寫在我個人的網誌上嗎?奇怪咧...我是犯著了什麼,這是民主時代,我有自己的言論自由,寫作自由,你管得著嗎?

喜歡的人自然會去吃,我就是不喜歡,去了一次之後就不想要去了,這樣也不行嗎?

如果這個店家這麼不能接受消費者批評的話,那甘脆把店關一關算了,開店又不是去吃的每個人都一定會喜歡,這樣怎麼做菜,我只說我個人不喜歡這樣也不行喔!

我本來沒有想很多,也不想回應這樣的留言,畢竟每個人的看法不同,我有我的自由,你有你的自由,只是這樣的留言,實在不能夠接受,到底是誰不負責,自己心裏有數。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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